保險公司 |
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|
|
保險期間 |
113年08月21日~114年08月21日 |
|
保險內容 |
本保險係保障產品缺陷所致消費者損害之法律賠償責任, 詳細保障內容、保險(障)期間與不保事項悉知保單條款為準。 |
|
保險契約所約定 之最高賠償金額 |
每一個人身體傷害 |
NT$ 6,000,000元 |
|
每一事故之體傷或死亡 |
NT$ 12,000,000元 |
|
每一事故財物損失 |
NT$ 4,000,000元 |
|
每一事故體商及財損 |
NT$ 16,000,000元 |
|
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 |
NT$ 32,000,000元 |
|
每一事故自負額 |
NT$ 2,000元 |
連絡電話 |
02-2226-2911 |
|
注意事項:
1. 本標示之內容對原保險契約之保險內容不具任何變更、修正、增加或減少之效力。
2. 本公司為本產品投保責任保險,係基於營業風險之管理,消費者依法得向本公司提出民事求償權益。
3. 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非代表「產品品質保證」或「產品功效保證」。
|
|